為凈化旅游環境,三亞市有關部門對公共海灘裸泳裸曬行為進行統一整治。2月10日,記者從三亞警方獲悉,在2月9日統一整治過程中,孫某面對眾多游客脫下內褲坐在沙灘上,工作人員發現後及時上前進行法制教育宣傳,孫某不情願抗癌食物第一名地穿上內褲,但是工作人員離開後不久,他又脫下內褲坐在沙灘上。公安機關依法對孫某進行傳喚調查,並依據相關法律規定,對其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。(2月11日《人民網》)
  當前,裸點成了看點,露點成了焦點,裸露之風迷人眼,成為上室內裝潢座率、點擊率的保證。但這並非社會主旋律,而且裸露也還算“有節操”,大都集中在“娛樂圈”。可公共海灘是公共場合,無論出於什麼藉口裸曬,都是視覺污染。三亞男子不停勸阻,“裸曬”被拘,這是“治污”之舉。筆者認為,務必更加深入,不僅要“拘身”,還應教化人心。
  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,三亞公共海當鋪灘裸泳裸曬也不是一天興起的。有個認識誤區:只要法律沒規定,就不算犯法。公共海灘裸曬也是如此,先是一兩個案,逐漸你追我趕、頗具規模。一旦相關部門立法叫停,立刻“驚起蛙聲一遍”,搬出文化、權利等擋箭牌。其實,細究起來,這些都禁不起推敲,也站不住腳跟。
  要說“裸文化”,ssd固態硬碟確實古今中外一脈相承。古希腊的裸體運動會,西方的天體浴場,劉伶“幕天席地”,李白裸於《夏日山中》,李漁裸於亂荷長松,顧千里、顧棟高裸於家中……他們裸了,還裸得很文化。為何三亞男子“裸曬”卻攤上事了?別忘了一個前提,他們的裸都是在一定的“圈子”里,而且有規則、限制,並非公開場合,肆無忌憚。所以,儘管裸是文化,但在公開場合裸曬,就涉嫌玷污文化了。公共海灘“裸曬”,還搬出文化的大旗,這無異是“掩耳盜鈴”。
  說到人權。的確,每個人都有裸的權利,但卻沒有肆意裸露權,尤其是公共場所。行使個人權利的底線是不能侵犯別人的權利。而公共海灘“餐飲設備推薦裸曬”,不僅有傷大雅、有損風化,還給他人帶來“視覺污染”,甚至心理損害。海灘是公共的,不能裸曬你一個,損害其他人。“為了自由,我們才服從法律。”既然你不願服從法律,對不起,你就不能自由了。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只是提醒:多裹一塊布,文明一大步!
  公共海灘“裸曬”不得,文化、人權只是自討沒趣。相關部門應以此為切入點,進一步加大宣傳教育力度,端正游客的思想認識,自覺遵守相關規定;另一方面,統籌規劃,設立專門的裸曬區,以饗“天體愛好者”。只有如此,全面配置法制和設施建設的“雙卡驅動”,“身心”兩處齊抓共管,“治污”才能立竿見影且長久有效,最終形成皆大歡喜的局面。
  文/諸葛涼  (原標題:治裸曬需配置“雙卡驅動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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