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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《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》提出,優化城鎮化佈局和形態,構建以陸橋通道、沿長江通道為兩條橫軸,以沿海、京哈京廣、包昆通道為三條縱軸,推動京津冀、長三角、珠三角3個特大城市群,推進哈長、江淮、海峽西岸、中原、長江中游、北部灣、成渝、關中—天水等地區的重點開發,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“兩橫三縱”城鎮化戰略格局。與此結合,《規劃》還確定了全國主要城市交通運輸網絡建設要求,實現客運“零距離”換乘。
  這個城鎮化交通運輸格局與目前正在全力推進的長江旅游帶、黃河旅游帶、古運河旅游帶、長城旅游帶、冰雪旅游帶、絲綢之路、大香格裡拉、京滬高鐵沿線、京港澳高鐵沿線、青藏鐵路沿線等十大國家級旅游帶和精品旅游線路基本上是一致的。國家級旅游帶(線)的打造離不開城市基礎設施、城市間交通網絡和城市客源的產出與流向。
  《規劃》提出,發育壯大陸路邊境口岸城鎮,確定了丹東、滿洲里等16個面向東北亞的口岸城鎮,喀什等6個面向中亞西亞的口岸城鎮,東興、瑞麗等11個面向東南亞的口岸城鎮,樟木、普蘭等5個面向南亞的口岸城鎮。這37個口岸城鎮既是邊貿重鎮,也是邊境旅游小鎮,將進一步推動我國全方位的旅游開放,對改變目前“東重西輕” 的對外旅游開放格局產生深遠影響。
  《規劃》提出推進綠色城市、人文城市、智慧城市建設,把生態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鎮化進程,著力推進綠色、低碳發展,建立生態文明考核評價機制,實行最嚴格的環境監管制度;堅持文化傳承,彰顯地域風貌與民族特色,發展有歷史記憶、文化脈絡、地域風貌、民族特點的美麗城鎮。
  改革開放以來,我們一直重視旅游城市建設。在政府主導型方針的指導下,從1988~2007年間,有306個城市被評為“中國優秀旅游城市”,約占全國城市總數的一半,旅游城市建設取得不小成績,同時也存在著重聲勢、輕實效,有評比、無監察,重一般標準、輕城市個性,以及過於追求進度、標準把關不嚴等現象,“優秀”水平參差不齊。目前,旅游城市建設也面臨著由速度型、數量型向質量、效益型的轉變。
  旅游城市建設要更加註重生態文明、綠色低碳。在旅游設施建設與服務全過程堅持綠色開發、綠色宣傳、綠色服務,建設綠色飯店與生態景區,開發綠色食品和綠色購品。在景區開發與經營中,實行公共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制度。
  旅游城市建設要更加註重人文傳統與地域特色。防止照搬照抄、千城一面,反對貪大求洋、大拆大建,甚至拆毀真古城、製造假古城,更要反對脫離實際爭建“國際大都市”。註重在舊城改造中保護歷史文化遺產、民族文化風格和傳統風貌,在新城新區建設中融入傳統文化元素,與原有城市自然人文特征相協調,促進傳統文化與現代文化、本土文化與外來文化交融,形成多元開放的現代城市文化。
  在旅游城市建設中要穩步推進旅游智能化信息建設。旅游業與城鄉建設的各行各業有緊密聯繫,必須依托整個城市和城市群的信息網絡、數據中心等信息基礎設施建設,在城鎮基礎設施、公共服務智能化的基礎上實現旅游的智能化。防止在政績觀的衝動下,運動式地爭先恐後建這樣那樣的“智慧旅游”城市、景區、飯店,造成資源浪費。
  在旅游城市的建設與評價上,要堅持《規劃》確定的“市場主導、政府引導”原則,更加重視本地群眾與外來游客的訴求與感受,更加尊重市場規律,堅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,政府履行制定規劃政策、提供旅游公共服務和營造旅游制度環境的職責,使城鎮旅游化成為市場主導、自然發展的過程,並建立動態的監察、評價程序,防止一次“衝刺”定“終身”的現象。
  “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”是新型城鎮化的靈魂。旅游城市建設是城市建設的一部分,也必須以城市常住民與游客的需求為核心,兼顧居民休閑與游客旅游兩方面的需求。《規劃》為新型城鎮化繪製的發展藍圖與建設準則,應成為旅游目的地建設的導向。可以預期,《規劃》的實施,將對我國旅游業的長遠發展產生歷史性、革命性的影響。  (原標題:反對脫離實際 爭建國際大都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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